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二十一条和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、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》第四十条的规定,申请文件受理后、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,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(申报稿)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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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(申
上传时间:17-11-24 19:54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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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
明书(申报稿2017年11月10日报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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